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,即开国盛典,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。
最早提出 “国庆日”的,是时任政协委员、民进首席代表马叙伦先生。
1949年10月9日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。
许广平委员发言:“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,他托我来说,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,应有国庆日,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。
1949年12月2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: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:
自1950年起,即以每年的10月1日,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,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。”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是国家的一种象征,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,并且变得尤为重要。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,反映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。
如今已然山河锦绣,国泰民安,这浩浩山河长治久安,盛世中华正如故人所想,所有风雨都同舟,所有言茶不言酒,所有故地与漂游,故事里的春与秋,都在脚下这片土地找到了。 最耀眼的星星,是五星红旗的光芒。
建设美好祖国的重任将落在我们年轻一代的肩上,让我们为此奋斗! 一生所幸,生于华夏,筑梦灯火万家 同庆盛世中华!
天 源 雪 祝 福 伟 大 祖 国 繁 荣 昌 盛!